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7日讯(记者 姚皓)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地震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地震安全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
《意见》提出,海口、澄迈、文昌、定安等市县要开展韧性城乡地震安全试验区建设,并优先建成现代化防震减灾救灾工作体系。
到2025年,海南地震监测能力得到提升,海南岛陆最小可监测到1.0级地震,并实现震后5—10秒发布地震预警信息、1分钟内自动发布地震参数的国家技术规范要求,重点地区地震预警公众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共服务满意度达到85%以上;完成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琼北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初步建成琼北韧性城乡地震安全试验区,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房屋设施抗震能力显著提高;建立主次分明、相互补充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避难场所架构和综合应急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形成覆盖全省的地震应急救援功能布局。
到2035年,建成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救援精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监管科学的新时代地震安全现代化体系。地震灾害防治、监测预测预警、应急救援、公共服务、科技创新和社会治理等工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防大震、减大灾,抗大震、救大灾”能力不断增强。
做好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推进有关工程抗震改造、加强地震安全评价性工作;加快推进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避让断裂带和潜在次生灾害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