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决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办公室:文秘兼业务协办员;
2.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员;
3.作战训练处:文秘兼档案管理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能够承担工作出差任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3.失信被执行人。
四、提交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3.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98—659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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