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时平
日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对不动产登记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解决政策和方法等作出明确要求。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每个人的梦想,也是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基本保证。对海南来说,让每一个人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更具有别样的意义,它不仅关系到人们能否拥有分享发展红利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关系到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成败,能否聚拢更多人心和力量,让更多人对海南自贸港充满信心和期待。
长期以来,因为各种原因,不动产登记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让不少海南买房人苦不堪言。比如海口长堤明珠小区的8677套房业主就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等了长达11年才拿到产权证,再比如海口水滨花园二期小区的业主,也因为所谓历史遗留问题,住了7年却迟迟拿不到产权证,小孩上学问题、家里急用钱无法抵押贷款等问题困扰着他们。当然,除了媒体报道的小区外,在海南还有更多买房人苦于“历史遗留问题”拿不到产权证,在生活等各方面受到掣肘。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产生,既有法治、体制和机制的原因,也有政府、建设单位的原因,久拖不决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严重影响海南营商环境,如今海南多部门联合出台相应的处理意见,可谓正当其时。
由海南省多部门联合出台处理意见,无疑是在顶层设计上对不动产登记作出了完善,通过明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使用范围、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灭失等多方面的解决办法,不仅给各级各部门办事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免除了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无依据的尴尬,不再畏手畏脚,也给海南这些被“历史遗留问题”困扰的购房人带来了希望。
当前,海南正在积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留给各级各部门破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时间不多了,在《通知》下发后,更需要各级各部门拿出十二分的行动和努力,对现存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动产证登记制定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梳理分类,逐一破解,以最快速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海南创一流营商环境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