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合伙盗取他人存款领刑6年
2012年7月3日,王某先冒充石油公司职员谎称买房,夏某中冒充该公司“刘主任”,他告诉房主付某,公司领导想吃回扣,要求比约定价格多出85400元作为回扣,并约定该款先以付某名字开户存在银行。付某新开户的银行卡被对方掉包,付某按要求将85400元存入被调换的银行卡。同月7日,付某发现存款被取光后选择报案。经查,王某先与夏某中还故伎重演,借口送人去培训,盗取他人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