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在民政部举行的“《贯彻落实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视频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在卫生部门给予见义勇为人员优先治疗、一定减免费用的政策基础上,民政部门要做好所属范围内的工作。“原则上,不能让见义勇为人员在医疗上负担一点儿费用。”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透露,目前,全国29个省份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全国约有1.2万名见义勇为人员受到各级表彰。 李立国表示,这次颁布的《贯彻落实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是国家层面首个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见义勇为人员在非户籍地发生的见义勇为行为,事发地政府要积极与见义勇为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政府进行沟通协商,共同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较为完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各地死亡、致残见义勇为人员在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见义勇为人员在校子女,要一律纳入国家教育资助体系,优先给予资助。 卫生部则表示,绝不允许因费用问题而延误负伤见义勇为人员抢救治疗。拒绝收治负伤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机构负责人将被追责。 (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