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31日讯(记者 王君 通讯员 余德厚 徐忆若 李圆)男子王某已结婚。他又与情人陈某同居15年,却没想到陈某早在15年前就私自到五指山近南圣镇政府为两人办理了结婚证。自己没到场怎能办结婚手续?近日,王某将五指山市南圣镇政府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该结婚证无效。 近日,澄迈男子王某得知情人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离婚。随后王某却看到了1997年由五指山市南圣镇政府颁发的他与陈某的结婚证。 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何来离婚一说? 这个结婚证的出现令其百思不得其解。他与陈某的户口均不在五指山,本人也从未到南圣镇办理过结婚登记,结婚证到底从何而来? 更让王某提心吊胆的是:王某已在澄迈县登记结婚,如果这个结婚证有效的话,他还要背上重婚的罪名。王某一纸诉状将结婚证办证机关五指山市南圣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陈某与王某闹分手,陈某不满王某提出的“分手费”金额。随后,她希望拿着十五年前私自办理的结婚证,通过“离婚”方式获得经济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南圣镇政府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方,应对争议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在审理及调查过程中,被告方始终无法提供当年登记的相关档案资料,无法证明当时王某确实亲自到场办理结婚登记,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当时被告有权为非本地户籍人员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依法判决撤销被告为王某和陈某颁发的结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