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3日讯(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 李明建)同行的老板调取高档手机,海口明珠广场的两位店主没有在意,以为按惯例之后再给钱。不想,也在明珠广场开手机摊的青年老板来调货之前已经将摊位转让。这次调货纯粹是想临走时捞一笔。近日,这位“借”走一台三星手机、一台苹果手机的青年詹某被海口美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