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新生儿胎龄未满37周(小于259天),不论其出生体重大小,均称为早产儿(或未成熟儿)。一般主张早喂养。一般生后6~12小时开始喂糖水,24小时开始喂母乳,体重过低或一般情况较差者,如曾发生紫绀、呼吸困难或手术生产者,可适当推迟喂养,静脉补液。
哺喂方法:对出生体重较重的、吮吸反射良好的,可直接哺乳,反之用滴管或胃管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