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该男子利用 聊天和广播交友接近年轻女性 n钱财到手便租车充大款挥霍无度
n警方呼吁受害人赶快到海口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案
核心提示
定安一名姓陈的男子易名“陈磊”后,冒充海口市公安局警察到处招摇撞骗,不到3年,骗取巨额钱财,多名受害人被骗,其中包括一些年轻女性。正当“陈磊”得意洋洋的时候,没想到被一桩小纠纷“牵”了出来。7月1日凌晨1点多,这名冒牌警察终于落在真警察的手中。据了解,“陈磊”今年26岁,初中文化,无业,定安人。
■本报记者 宋亮亮 实习生 周圆媛 摄影报道
治安小纠纷
牵出招摇撞骗嫌疑人
今年6月中旬,海口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张警官在公安内部刑侦犯罪查询系统梳理案情时,发现一条信息,内容是一名男子冒充海口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干警到处招摇撞骗,发布信息的该名受害人被骗人民币1600元。张警官觉得案情似曾相识,便在脑海里搜寻以前的案例。张警官终于想起在2006年初,美兰分局海府路派出所曾打击处理过类似案例。
张警官调出相关资料,原来2006年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QQ交友方式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入狱一年零六个月。张警官把陈某的照片拿给受害人看,受害人表示就是此人骗了她的钱。随后,刑侦支队的便衣警察开始跟踪调查陈某。
无巧不成书。6月30日晚,陈某及其父亲在昌茂花园与他人发生争执,陈某的父亲被人殴打致伤便报了警,金宇派出所出警处理此事,派出所民警在询问时,发现警方一直寻找的陈某后,便把情况向海口市公安局反映。7月1日凌晨1点多,陈某被送交海口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经讯问,陈某交代了自己以“陈磊”的名义,冒充警察行骗的行径。
嫌疑人谎称警察骗取巨额钱财
据刑侦支队余警官介绍,陈某主要利用QQ聊天、广播交友等方式骗取钱财。陈某在交友时会跟对方说自己是警察,想交个朋友。他在QQ空间里上传了自己穿警服的照片以取得对方信任。跟对方混熟之后,他会跟对方说,自己可以利用警察的职务之便帮对方办事。陈某用的最多的借口就是1600元就可报考驾照,而目前海南报考驾照至少得要2600元,他以自己是警察可以拿到“内部价”为幌子骗取多名受害人。
警察在陈某的裤兜里发现多名受害人的一寸照片。陈某交代,照片上的人都是委托他报考驾照的。她们当中不少女性已经给了钱,而男性一般警惕性相对较高,要求事成之后再给钱。
嫌疑人被抓后初步交代几起案件
据悉,陈某在2006年2月入狱一年零六个月,2007年8月出狱后仍不悔改,“重操旧业”,四处招摇撞骗。目前,他刚交代了三起案件:
2007年———2008年,陈某通过广播交友认识了一名会计陈某,两人认识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他还住进了会计陈某的家中。不到一个月,“能说会道”的假警察不仅取得了会计陈某的信任,还得到了陈某的父亲和哥哥的青睐。陈某一家人几乎已经认定这个“警察女婿”,假警察也开始向陈某一家“献殷勤”,声称自己可以从单位内部购车,只需10万元即可。对他深信不疑的会计陈某毫不犹豫地拿出10万元给他购车。拿到10万元巨款后的假警察便逃之夭夭,再也没有与陈某联系。据了解,这10万元是假警察陈某诈骗金额中最大的一笔。
2008年初,假警察陈某与受害人符某相识,两人很快成为朋友。在交往过程中,符某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警察身份,当他跟符某说自己可以通过特殊渠道购买到价格优惠的汽车时,符某相信了。2008年7月13日,假警察陈某在海口市琼苑路骗走受害人3万元。第二天,假警察陈某再次消失。
家庭熏陶冒充警察“得心应手”
2009年2月———5月,受害人周某通过朋友介绍与陈某在网络上相识。同样,陈某告诉周某自己是警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周某向他咨询过户汽车和变卖赌场股份的事,他便以过户汽车和变卖赌场股份需要手续费为由骗取周某23000元。
据主办警官透露,陈某的父亲曾做过协警,陈某从小“耳濡目染”,对派出所、公安局、警察都有所了解,冒充警察也“得心应手”。
7月1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海口市公安局。只见陈某长得眉清目秀,算是一个帅小伙。在审讯室里的他显得焦躁不安。
记者对话嫌疑人:骗到钱就去租车玩乐
陈某告诉记者,他现在很紧张、很害怕。记者问他:“既然这么害怕为何还要冒充警察招摇撞骗?”他回答:“因为没文化,又有前科,出狱后没有找到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只好再次铤而走险。”“你用什么方法让别人相信自己是警察?”记者问。“100多元买了套警服,他们不相信时,我就给她们看警服和皮带。”陈某说。“没有办假的相关证件吗?”记者问。“没有,一般情况下,给她们看了皮带他们就会相信了。”陈某说,原来皮带扣上有国徽图案。
陈某骗取钱财之后都用到哪里呢?陈某的回答让记者颇感惊讶。陈某说,他骗到钱后,就会租赁本田雅阁等中高档轿车,每天租车都要花掉几百元。
记者:你每天都租车吗?
陈某:几乎天天都租。
记者:租车来做什么呢?
陈某:带朋友出去兜风、游玩。
记者:每天都租中高档轿车是为了装点门面、充大款吗?
陈某:嗯。我租车的时候,朋友都喜欢黏在我身边。
记者:你每天跟朋友在一起都做什么?
陈某:兜风、游玩过后就一起吃饭、K歌、去酒吧。
记者:都是你结账吗?
陈某:嗯。
记者:骗来的钱都这样挥霍掉了吗?”
陈某:已经花了不少了。
在和记者简单对话后,陈某称自己结交了一群狐朋狗友,在朋友簇拥下自己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就一次次地行骗,越陷越深。
警方表示,由于目前陈某还没有交代全部案情,而且陈某冒充刑侦支队干警对刑侦支队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警方呼吁受害人前来报案,为警方提供证据,也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市民尤其是年轻女性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交友要慎重,不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由警方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律师说法:陈某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说,在本案中,陈某冒充警察行骗,已经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所谓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客体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
依照《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对招摇撞骗罪根据其罪行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其一,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